消防安全十一查
一查:門口有滅火器,1-2間的門店每層應設置1組滅火器(2具4KG干粉滅火器裝在滅火器箱內(nèi)),放在門口明顯位置,設有室內(nèi)消火栓應保證供水正常,消防水帶、水槍等器材齊全;
二查:出口有應急燈。門店每個走道口、門口要設置消防應急照明燈; 三查:通道有指示牌,門店要在疏散通道設置疏散指示標志,在出口處要設置安全出口指示標志; 四查:屋頂有報警器,每個房間屋頂安裝不少于1個“智慧式”獨立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; 五查:員工有消防安全常識,場所員工應會報警,會使用消防器材,會組織人員疏散,會撲救初期火災; 六查:無違規(guī)住人,住宿與經(jīng)營、倉儲部分必須采取符合標準的防火分隔措施,住宿部分應設置在靠近門窗、便于逃生位置,燃氣使用場所嚴禁住人,嚴禁在飯店、網(wǎng)吧、美容、娛樂場所內(nèi)部設置員工宿舍; 七查:無堵塞通道和損壞、拆除、停用消防設施器材,嚴禁鎖閉、占用、堵塞疏散通道,嚴禁在樓梯間內(nèi)堆放雜物、停放電動車; 八查:無防盜窗、設置影響疏散的門頭牌匾,嚴禁設置影響逃生、滅火救援的金屬柵欄和防盜網(wǎng)、門頭牌匾等障礙物; 九查:無違章彩鋼板房,嚴禁使用可燃易燃夾芯彩鋼板; 十查:無違章用火用電,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和使用大功率電器,嚴禁電動車在室內(nèi)或樓梯間違規(guī)充電,嚴禁在營業(yè)期間進行動火、焊割等作業(yè),不得焚香、點蠟、燒紙,電氣線路、移動插座等不得直接裝設在可燃物上; 十一查:無易燃易爆危險品,嚴禁違規(guī)生產(chǎn)、儲存、經(jīng)營易燃易爆危險物品。